空氣能熱泵建筑供暖應用支持政策總結
空氣能采暖近幾年快速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支持,以下總結十年來國家熱泵建筑供暖應用政府相關支持政策:
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實施了中國第一個關于建筑節能的文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明確指出扶持加快熱泵、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2006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熱泵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頒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積極推進地熱能和海洋能的開發利用,推廣滿足環境和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地熱供暖、供熱水和地源熱泵技術。
《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實施地熱源、水源、空氣源熱泵技術試點示范工程,積極推廣空調和采暖系統變頻調速技術、空氣熱回收技術等新技術的應用,擴大太陽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圍。
財政部建設部印發《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評審辦法》。
財政部建設部印發《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建筑物供熱、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重點支持熱泵技術、地熱能等在建筑物種的推廣應用。
《建設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實施意見》,重點支持領域:一共8個領域,與熱泵有關系的有4個。
發改委2008年5月發布了《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2008(36)號文件,其中第47項即為“熱泵節能技術”其中包括水源熱泵技術和地源熱泵技術。
國家發改委、國家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2010年第6號《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2010年版)》文件,第六大項“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中的第83項“水源熱泵機組”是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
《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已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科學技術部、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修訂,其中第五大項中的能源中“水源、地源、空氣源熱泵與采暖、空調、熱水聯供系統技術”作為國家優先發展的領域。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第一類鼓勵類51、制冷空調設備及關鍵零部件:熱泵、復合熱源(空氣源與太陽能)熱泵熱水機、二級能效及以上制冷空調壓縮機;使用環保制冷劑(ODP為0、GWP值較低)的制冷空調壓縮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照明產品、風機、水泵、熱水器、辦公設備、家用電器及節水器具等。”
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能新能〔2013〕48號《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文件指出:“優先發展再生水源熱泵,提高淺層地溫能在城鎮建筑用能中的比例。鼓勵具備應用條件的城鎮新建建筑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同步推廣應用熱泵系統,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優先采用熱泵系統,鼓勵既有燃煤、燃油鍋爐供熱制冷等傳統能源系統,改用熱泵系統或與熱泵系統復合應用”;“鼓勵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出臺具體支持政策。”
2014年5月1日起實施《熱泵熱水器壓縮機》作為國家標準,這一新國標更注重不同工況下對壓縮機的評價,從而提升整機性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制定了《熱泵熱水機(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新實施規則于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2015年年中,根據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各地各區“空氣能熱泵采暖補貼政策”相續落實,認真嚴格執行國家建筑節能標準,公共機構性質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獎勵率最高達投資額50%。